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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会议 哥本哈根大学博士申请条件

哥本哈根会议后得到什么成果?

失败,英媒职责中国破坏会议较预定日期拖延一天闭幕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最终没能扭转乾坤。当地时间19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连夜鏖战的各方代表终于放弃最后冲刺,仅以一项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遗憾收场,并将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条约的目标推迟到2010年年底以前。尽管这一结果符合会前普遍预期,但还是让很多人对于哥本哈根这个童话故乡心存怨念:难道,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框架真的只能是一个美丽的童话,可望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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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赴哥本哈根参会的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中心主任潘家华20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会议最终结果差强人意,但也应看到其“保留谈判空间”这一积极意义,从而为未来谈判的推进提供必要铺垫。

据悉,《哥本哈根协议》草案是在18日深夜由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和美国共同达成的,最终以备忘录的形式在大会上通过,由各国自愿遵守。从协议文本的内容来看,其主要功能在于重申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以及一系列会前即已提出的中长期目标。协议指出,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但并未规定具体各国的减排量,只是要求各国在2010年1月底前向联合国申报减排目标;协议沿用了此前提出的到2020年发达国家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援助的中期目标,但没有规定各个国家的出资份额;协议规定未来三年,发达国家将提供300亿美元的紧急援助资金,其中欧盟出资106亿美元,日本110亿美元,美国36亿美元;此外,根据协议,发展中国家需要每两年向联合国提交报告,汇报减排进展,并接受一定程度的国际监督。但协议同时保证,这些监察不会损害国家主权。

显然,这样一份语焉不详且不具法律效力的协议很难取悦国际社会。其中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气候行动负责人吉姆·卡斯坦恩的表态最为尖锐。他说,哥本哈根会议几乎是在老调重弹,经过两年的谈判,我们现在只得到了一个无力的协议,这离形成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相距甚远。哥本哈根会议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谈判“距离完全失败只有一步之遥”。而77国集团代表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对发达国家在本次会议上缺乏诚意大为不满。绿色和平组织全球执行干事库米·奈都批评这份协议“雄心不够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称世界各国领导人的工作还远没有完成。“这次失败主要是由富裕的发达国家造成的。同时,对于气候变暖,发达国家也应承担最大的历史责任。”奈都表示。

不过,回顾这次高潮迭起、交锋不断且极富戏剧性的大会,能达成上述协议已属不易。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对峰会结果的评价是:各方都成功地守住了各自底线。与此同时,仅有的一些进展“聊胜于无”。比如,关于未来三年内发达国家提供300亿美元紧急援助资金一项最终写入协议,且明确了欧美日三大经济体的出资份额。尽管这一数字较之发展中国家要求相去甚远,但初始资金到位多少可以争取一些减排和适应的时间。另外,发展中国家同意在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允许国际社会对其减排行动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这也是难能可贵的一大让步。“在最后时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各自原则范围内略微软化立场,尽管这些只是欠缺细节且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但至少表明双方都在努力挽救濒于破裂的谈判。”潘家华表示。“而保留朝向共同目标的政治意愿,这是气候谈判最终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展望未来谈判前景,专家认为发达国家能否提出负责任的减排目标、能否为发展中国家减排与适应行动提供合理资金援助以及发展中国家如何参与减排行动仍然是问题的关键。究其根本,气候谈判解决的并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发展空间问题,因此必须以一种历史的负责任的眼光来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大会期间不止一次地试图淡化《京都议定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行的双轨制,甚至企图以单轨制取而代之。事实上,正是源于这样一种思路,发达国家拿不出让人信服的减排目标,却对发展中国家超越公约、超越巴厘路线图的减排行动提出“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要求;也正是针对发达国家“无视历史排放”的种种言论和作为,发展中国家不止一次地提醒它们:资金援助不是施舍,是补偿!因此,发达国家能否拿出真正的政治诚意将是明年墨西哥全球气候变化大会的最大看点,也是气候谈判取得成功的基础。

有乐观的分析人士认为,伴随金融危机的淡去,全球经济渐趋好转,发达国家政府在做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承诺方面所面临的国内政治压力可能有所减轻,从而为各方斡旋创造更大空间。与此同时,伴随更多围绕气候变化影响的科学研究和知识普及,加之国际环保组织的推动,减排将成为一种全民意识,而这势必有助于提升发达国家领导人的政治意愿,从而在提高减排目标和提供资金援助方面做出更负责任的承诺。

减少了世界对中国的误解,表明了中国的坚定立场,总之,对于减少国家财政对减排的投入,于GDP是一件好事!!

哥本哈根会议根本目的是什么

哥本哈根会议争议的关键在于:二氧化碳排放量到底应该减少多少?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制定的减排标准很高,发展中国家(中国、印度等)技术落后,一般都达不到那么低的排放量。事实上,发达国家由于工业化程度高,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很高,发展中国家尽管单位产值排放的二氧化碳比发达国家高,但总量小,所以对气候变暖造成重大影响的是发达国家。他们的工业化历程都200多年了,排放的二氧化碳能比我们少吗?欧美提高排放标准,旨在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要么买他的最新减排设备和减排技术,花掉咱们的外汇储备;要么减缓咱们的经济发展,不对他们构成威胁。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的矛盾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刚刚开始吃肉,欧美就让我们开始减肥”。这合理吗??气候变暖主要是他们造成的,但却要我们和他们承担同样的减排指标,这不是马关条约,又是什么呢??签于此,发展中国家跟欧美产生了严重分歧。

由此可见,当今依然是发达国家主导,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受剥削地位,他们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满足本国的消费。这一矛盾将在未来延续,短时间内不可能改变。

哥本哈根大会的意义

本届气候峰会的全称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十五次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五次会议,会期虽然近两周,但日程却十分紧张。

鉴于《京都议定书》二0一二年第一承诺期到期,国际社会亟需对温室气体减排作出新安排,就二0一二到二0二0年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达成一项新协议。如该协议能在哥本哈根顺利产生,则将为今后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指明了方向。

如果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无法达成新协议,届时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将难以衔接,全球将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国际社会难以承担惨重的代价。这种代价是多方面的,不仅是政治上的,更体现在社会发展和人类历史的诸多层面。诸多环保组织已经警告,全球气候系统的崩溃将可能给人类带来沉重打击。

尽管刚刚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所取得的成果还不尽人意,但各国经过艰苦谈判所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具有积极意义。

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大多数国家都认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都表示要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承担各自的责任。《哥本哈根协议》是国际社会进行下一步努力的新起点.

《哥本哈根协议》坚守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原则,强调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维护了应对气候变化“双轨制”谈判底线,敦促发达国家强制减排以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面对一些发达国家转移视线、转嫁责任的频频干扰,大会能取得这些成果实属来之不易.

哥本哈根之后的气候变化谈判将更为复杂、更为艰巨。但《哥本哈根协议》为进一步开展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提供了一个立足现实的起点。只要各国能充分展示政治意愿、照顾彼此关切、迅速凝聚共识,就能从这个起点出发,找到一条有效推进谈判的道路。从这个角度看,《哥本哈根协议》的积极意义不容否定。

根据2007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13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巴厘路线图》的规定,今年年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第15次会议将努力通过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议定书》,以代替2012年即将到期的《京都议定书》。考虑到协议的实施操作环节所耗费的时间,如果《哥本哈根议定书》不能在今年的缔约方会议上达成共识并获得通过,那么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之后,全球将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将导致人类遏制全球变暖的行动遭到重大挫折。也因为此,本次会议被广泛视为是人类遏制全球变暖行动的最后一次机会,会议之后官员们将达成一个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协议.

协议不但应当基于最新的科学知识,加强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限制,特别是给发达国家下达更加严格的减排目标,也应当建立充足、有效的资金和绿色技术合作机制以帮助排放增长势头迅猛的发展中国家及早探索低碳发展的道路。与此同时,对那些排放量最少却受变暖危害最为严重的贫穷国家,也需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帮助他们应对灾害、减少损失。这些目标将组成未来气候协议的主体,指导全球政府、企业和公众采取气候行动来扭转迫在眉睫的气候灾难,并制订走向可持续发展和充满希望的未来的行动计划。我们期盼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紧密协作,承担起大国的责任,不但引领世界走出严重的经济危机,更能引领人类走出全球变暖这一前所未见的环境危机。

在各国现实经济利益驱动下,《京都议定书》框架下世界各国形成了三大政治阵营。以欧盟为代表的第一阵营;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第二阵营国家;中国和其它77家发展中国家(G77)组成第三阵营。三大阵营之间相互斗争,而各自内部也因经济利益不同,矛盾重重

被誉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的会议”指的是什么

◆哥本哈根会议简介

会议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

召开时间:12月7日—18日

召开地点:丹麦首都哥本哈根

主要议题: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重要意义: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如果不能在今年的缔约方会议上达成共识并获得通过,那么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后,全球将没有一个共同文件来约束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将导致人类遏制全球变暖的行动遭到重大挫折.因此,本次会议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大会议程

12月07日:开幕式

12月09日: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

10日-11日:非正式团体会议

16日-17日:国家发言、高级别会议

12月18日:结束,通过决定和结论

2009/12/14晚上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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