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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五)总结推广合同的使用和管理经验;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同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三)客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人必须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

一章 总则

条 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条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条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有效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二章 经济合同的签订

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

条 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三(七)其他应由业务部门负责的事项。章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条 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

① 公司的各类经营性经济合同;

② 对外招商、招标、合作经营等重大对外经济合同;

③ 公司自建或承建的各类安装、建筑、装饰、修缮工程合同;

④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购置合同;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会议审批:

① 标的超过万元的经济合同;

②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以上的合同;

条 经济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 2 3 4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二、负责起草或审核合同草案,组织相关人员与合同他方进行合同谈判,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按医院要求组成项目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如下:

一、正面回答

1、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3、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三、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定登记工作等。

二、分析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共同制定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第二十七条 以下业务合同应当由法规部门进行严格法律审查后方可签订: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

业务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目的

业务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五)方便适用,符合各项业务作的实际要求。

业务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章总则

条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避免和防范因业务合同管理不规范可能形成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惯例和农业银行有关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合同,是指农业银行各级机构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中对外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其相关联的附件和从合同等。

第三条 业务合同的形式是指书面合同以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信件、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第四条 农业银行业务合同管理,是指按照合法、规范、科学的要求,对业务合同的制定、修改、使用、审查、签订、检查、合同处理以及保管、归档等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活动。

第五条 农业银行合同管理实行以下原则:

(一)合法规范原则;

(二)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

(三)业务部门管理与法规部门管理相结合原则;

(四)严格审查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合同管理的机构包括各业务部门、法规部门以及对外签订合同的其他营业机构。

(一)制定并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二)对于业务部门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查把关;

(三)对于合同文本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根据行内职能分工和授权参与重大业务合同的谈判、草拟、审查和签署活动;

(六)提供有关合同的法律咨询,协助业务部门和营业单位正确使用和管理业务合同;

(七)根据《农业银行经济处理办法》,参与合同的协调和处理;

(八)其他应由法规部门负责的事项。

第八条 业务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

(一)根据本部门业务发展和新业务开发的实际情况,负责草拟合同文本,编制各类业务合同的作规程和使用要求;

(二)提供有关合同的业务咨询,指导营业单位正确使用和管理合同;

(三)对业务合同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四)负责对经实践证明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制式或文本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业务合同的谈判、草拟和签署;

(六)负责业务合同的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 凡是对外发生业务的营业单位和部门,可以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合同管理岗和合同审查岗,并配备专职或的合同管理员和合同审查员,承担具体的合同管理和审查的职责。

第三章合同文本的制定与修订

第十条 制式类合同文本采取总行统一制定、修订与授权一级分行制定、修订两种形式。

第十一条 总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于业务发展已基本定型,相关法律规范比较清晰的业务合同文本,逐步制定下发。

第十二条 总行制定的合同文本,分为制式类和类。

制式类文本(ABCS)指总行已对合同的内容、体例、格式、印刷等做了统一规定,并下发了标准文本。对于制式文本,各行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变动。

类文本(ABC)是指由于各地方法规的具体规定不一致或业务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暂时没有制定制式文本,总行仅就文本的主要要素和形式要求作出一般性规定,并下发的格式样本。对于文本,一级分行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业务的需要进行修改和充实。

第十三条 凡是实际业务需要,而总行没有统一下发制式或文本的,一级分行可以自行设计合同文本,并报总行备案。一级分行以下分支机构自行设计业务合同文本,要报一级分行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农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对外签订的业务合同文本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内容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二)合同要素齐全,权利义务明确;

(四)没有损害农业银行正当权益的内容和条款;

第十五条 总行和一级分行根据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变化以及各项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各自制定或修订的制式或文本逐步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六条 根据归口管理的原则,业务部门负责草拟合同文本初稿,并征求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法规部门负责进行法律审查和综合把关,制定行负责统一下发。

第十七条 制式合同文本的印制、统计、分发、领用工作由会计部门负责,法规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配合。使用农业银行制式文本或农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文本需要向客户收取工本费的,要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章合同文本的使用

第十八条 各级机构对外开展业务签订书面合同时,凡农业银行有相关制式或合同文本的,应当与客户协商使用农业银行的制式或文本。

第十九条 因实际业务需要确需使用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样本或其他合同样本时,法规部门和业务部门必须对合同样本进行认真审查,使合同文本符合本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各项要求,并报一级分行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凡使用农业银行制式文本,对方当事人提出对条款内容进行修改的,应报一级分行审查批准。修改后的合同应符合本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二十一条 各级行对外签订合同的要求:

(一)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内容,正确选择使用合同文本并按要求填写,避免因合同使用不当造成风险;

(二)认真解答客户对合同条款提出的问题,避免客户对条款内容产生歧义;

(三)正确编制和填写合同编号,避免合同编号出现重复和混乱,确保主合同、从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有效衔接;

(四)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不得逆程序作;

(五)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填写合同内容的要求:

(一)合同内容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或使用打印机打印。

(三)合同主体的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并与合同落款签章一致。

(四)合同内容的填写应当严谨、周密,避免产生歧义。凡不需填写的空格应以斜线划去,不得留有空白。

(五)填写合同内容时要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合同生效前如有合同内容、文字的变动,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应由双方签章认可,不得单方涂改。

(六)具有合同效力,采用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形式的电文填制应当符合惯例和总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签章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客户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缺一不可;

(二)客户单位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当面签字;

(四)自然人签字必须与身份证件姓名完全一致并当面签署;

(五)对于多页合同,应当加盖合同骑缝章。

第二十四条 各行在启用新修订的合同文本时,应当注意新旧合同文本的有效衔接,保证原使用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审查

第二十五条 农业银行各类业务合同在生效前必须经过严格审查程序。合同的审查包括业务部门的常规审查和法规部门的法律审查。

第二十六条 合同审查的内容:

(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二)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三)当事行签订本合同是否超越授权;

(四)有关审批、担保等必要手续是否已经办妥;

(五)主从合同及其附件是否齐全和相互衔接;

(六)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七)合同的填写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八)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一)行确定由法规部门审查的合同;

(二)开展新业务或其他特殊业务需要单独草拟的合同;

(三)使用客户或其他部门提供的合同样本的合同;

(四)合同标的较大或合同法律关系复杂,可能引起法律风险的融资或保函类等合同;

(五)使用总行下发的类文本并作出较大修改的合同;

(六)其他应当进行法律审查的合同。

第二十八条 法规部门在合同审查中,有权要求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提供合同审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审查人员对所审查的合同及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九条 法规部门在合同审查中,如发现合同在合法性和规范性上有缺陷,应当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六章合同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业务归口管理和系统负责相结合原则。各类合同一经签订,即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合同档案的保管和移交。

第三十三条 各行要建立《合同领用登记簿》、《合同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合同档案查阅、借用登记簿》,对合同档案的建立、移交、归档、利用、保管等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 各行在业务合同管理工作中,未严格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合同无效或形成其他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应当按照总行有关奖惩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农业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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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应遵循什么原则

3.2考核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管理部门,法律顾问室和财务部派人参加,组织考核小组,决定考核的有关问题;

法律分析: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原则有:(1)实际履行原则。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2)适当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4)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第三十六条 各行从事一般民事活动所签订的合同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染环境和(三)确保交易安全,避免产生;破坏生态。

大学附属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七条 法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

大学附属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

现在的大学附属医院越来越多了,管理起来也很麻烦的,需要具体的办法来进行统一管理,下面我为大家收集了大学附属医院合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大学附属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 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 职能部门合同管理的分工

第四条 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

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五、学部负责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六、科教处负责各类专业培训、合作办学、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等合同的管理;

七、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 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

第五条 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一)营业执照。重点审查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等;

(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三、负责对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进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他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注册地址或住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七条 合同初稿由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定稿,主管部门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报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办公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

第八条 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九条 对外合同一经签订,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

第四章 印章、合同档案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zz大学附属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请合作“zz大学附属医院”印章。

第十一条 “zz大学附属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zz大学附属医院合同专用章” ,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完毕,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门保管,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 各职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

第十四条 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币以上的投资合同档案,移交院办综合档案科保存。

第十五条 部门保管的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一、执行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10年;

二、执行期在10年以下5年以上(含5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5年;

三、执行期在5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3年;

四、执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行期在1年以下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2年。

第五章 合同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医院成立由院办、监察、财务和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合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院办负责牵头与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医院各部门所管理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报批、审核、备案,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必须符合的法律法规,如相抵触,一律以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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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 法规部门对合同的审查只限于书面审查,并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各业务部门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业务合同管理工作,规范交易行为,下面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的业务合(二)合同内容应当以标准文字填写,或用符合有关文书管理规定及惯例的方式书写。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条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 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 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第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第九条 合约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有权向合约部或者执行部门询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并有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上述部门应当就合同的签订、履行中的问题如实反映和汇报。

第十条 合约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制度和合同管理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载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每两个月将公司此期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书面报表的形式报主管副总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总之,应对企业合同履行监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企业合同履行监督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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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奖惩办法

第十八条 科室或个人在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循私舞弊、索要财物或收赂,医院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合同管合同经办人员对合同档案按照合同种类或项目种类,实行分类分卷管理,专柜保管。每一个合同档案内的文件、资料按照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合同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保管、移交。理奖惩办法

(一)规章概述

合同管理奖惩办法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推进合同法制化管理、严肃合同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奖惩的对象是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原则上以鼓励为主,处罚为辅。凡是合同管理工作未出错的,均应获得奖励;而在合同履行和合同处理中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则要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 ) 因此,要有这样一个规章,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做到有章可循。

(二)主要内容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规章的适用范围、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绩的考核、奖惩标的的.设定、奖惩的程序等。

制作要求是在起草该办法时,一定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奖励与惩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四)范本

_____公司合同管理奖惩办法

年月日发布()法合奖字第号

为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级合同管理人员,包括法律顾问、专职和合同管理员及部门。

3.考核

3.1考核方式:以签订合同数和合同标的额作为考核指标;

3.3考核程序:对全体符合条件的合同管理员进行总体评价(三)制作要求,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其属于哪个档。

4.奖励

4.1凡是在1年内签订合同总数在_____件以上或者合同标的额在_____万元以上,未发生争议的,都可获得公司颁发的合同管理员的荣誉称号,并增加两个月的平均奖金;

4.2凡是签订合同的标的额在_____万元以下,未发生的,可增加1个月的平均奖金;

4.3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基础考核总评分为全优的,对主管的合同管理人员奖励奖励金_____元。

5.处罚

5.1凡是因经办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签订的合同发生的,扣罚本人1个月的平均奖金。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并取消1年的评先资格。

5.2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不认真对待,导致该赢的未赢,该少赔的未少赔,参与处理的经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取消评选资格。

6.程序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奖惩程序是:由考核小组提出考核意见,符合奖励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发文奖励;给予处罚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发文通知本人及全公司。

7.附则

7.1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发布施行。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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