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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患者反遭索赔(抢救患者反遭索赔方案)

外伤保险住院怎么赔偿

不属于医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外伤保险住院赔偿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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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患者反遭索赔(抢救患者反遭索赔方案)


1、参保患者因遭受符合可补偿范围的外伤住院后,应在48小时内,由其本人或家属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工作单位)或乡镇劳保(原农医)所报告。

2、患者或其亲属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永丰县基本医疗保险外伤性疾病医疗8、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待遇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见),其中县外住院的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劳保所免费领取。经定点医疗机构如实填写受伤原因、诊治情况及调查情况,并将《审核表》依次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乡镇劳保所和县局办理参保患者外伤调查审核手续。3、患者或其亲属在《审核表》上,如实填写患者基本情况、事发原因、时间、地点、受伤经过,并对以上事实作出本人声明,直系亲属担保。

4、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在《审核表》上如实填写受伤原因及诊治情况,科室负责人签字,办负责人仔细调查核实,报医疗机构分管提出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7、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含本院车辆接治的患者),在2个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顺延),经治医师要及时将接诊地点、患者受伤原因、等有关情况如实告知本院报账人员登记,由报账人员将患者姓名、家庭住址、科室床号、自诉受伤原因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报县局稽核股备案。

8、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医疗费报账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后携相关资料回乡镇劳保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职工送县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凭乡镇卫生院、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和乡镇劳保所的调查核实意见,属于可补偿范围的即可按照相关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

11、在县外定点机构住院的:在乡镇劳保所领取并如实填写《审核表》,送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和乡镇劳保所调查核实并盖章,报局审核,局签字盖章后由乡镇劳保所办理补偿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

现实问题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一天夜里,龚某一岁的孩子小龚突然发高烧,龚某带着孩子到附近的社区医院看急症。由于夜里很晚了,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医生当时正在和女朋友“煲电话粥”,医生让龚某先在旁边等候,这个6、 六级伤残 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电话粥”一说就是一个小时,等到医生放下电话来看小龚的时候,小龚已经因为延误了抢救时机而夭折了。龚某向社区医院提出索赔,但社区医院认为这是该医生的个人错误,与社区医院无关。那么,小龚的夭折该由谁来承担呢?

律师解答

依据《侵权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需要说明的是,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除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条件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还要与患者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

在这则案例中,由于该医生延误抢救时机,直接导致小龚的夭折,存在的过错,该医生是社区医院的职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由社区医院承担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侵权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

《侵权法》中规定,在哪些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在哪些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侵权法》中规定,医疗机构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有损害,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情况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根据《中华侵权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有关的病历资料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疗赔偿应考虑的因素有: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侵权法》第五十九条因品、消毒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三)医疗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侵权法

受伤住院赔偿标准

6、乡镇劳保所进一步核实调查结果是否属实,乡镇劳保所如实填写调查核实意见,分管审核并签署调查结论、盖章。

受伤住院赔偿标准如下:

5、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需派人进行仔细调查核实,确属于可补范围的外伤,则如实填写调查意见,由村(居)委会村或主任、会计填写(2名干部)签名证实,加盖公章。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3个月

8、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二、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交通中出现受伤的处理流程:

1、发生后,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2、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车辆、《》和《》。

3、交警部门根据情况作出判断,并向当事人各方送达《 认定书 》。 4、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5、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6、伤者治疗结束后,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提讼。 7、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9、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综上所述,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 限额内支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凭医院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的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医疗侵权赔偿的免责事由有:

医疗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发生地机关一般的出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一)医疗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第四十八条款规定,已确定为医疗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一、医疗赔偿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1.医疗等级。

由于医疗等级与患者伤残等级存在对应关系,因此这实际是指按患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赔偿。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医疗中医疗过失行为程度分为:完全,指医疗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指医疗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指医疗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指医疗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3.医疗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二、医疗侵权赔偿的免责事由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不可抗力可能使医疗单位在正常的医疗活动中造成患者的损害,但因其直接原因是不可抗力,不是医疗过失所致,因而应当免责。

三、医疗赔偿的分类

医疗赔偿的分类有:

1.是基本类型,即医疗单位的医疗赔偿,由于这种医疗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属于法人的医护人员致人损害的替代;

2.是私立医院的医疗,其医护人员属于雇佣制,因而属于雇佣人赔偿的替代;

3.是个体医生的医疗,即个体诊所医生所致医疗,如属个体医生本人所致,即为一般侵权。

法律依据:

《医疗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医疗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程度;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物业门卫住院生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第二条建立基本养老1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对总费用10000元以下的,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和乡镇劳保所的调查核实意见进行直报总费用超过10000元的,送县局稽核股进一步核实受伤原因,县局签字盖章后,再由定点机构办理补偿手续。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和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不算,用人单位承担赔偿。根据查询《工伤保险条例》得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物业门卫住院生病不算工伤,不进行赔偿。

患者发生医疗赔偿如何计算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一、患者发生医疗赔偿如何计算

医疗赔偿的计算方式:

2.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按照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同行业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医疗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发生地机关一般的出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护的,按照医疗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医疗怎么处理

医疗如下处理:以先与医院方协商处理,如果可以达成赔偿协议的,则按协议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请求他们介入调解。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有效的解决的,则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向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医疗损害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人员耽误患者治病,患者该如何索赔

你好纵横法律网-市京伦律师事务所-祝永根律师!

发生医疗应当及时要求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鉴定或司法鉴定(也叫做医疗患者发生医疗赔偿如何计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及的大小!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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