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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回车场规范要求_消防回车场尺寸

《民用建筑消防规范》,民用建筑消防间距?

防火间距应满足消防车的工作回转半径的需要,最小防火间距的宽度应能通过1辆消防车,一般宜为4m。

消防回车场规范要求_消防回车场尺寸消防回车场规范要求_消防回车场尺寸


消防车道应符合如下要求:

1、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2、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18平方米。

3、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场所 保护距离(米) 灭火级别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米。

1、辐射热

辐射热是影响防火间距的主要因素,辐射热的传导作用范围较大,在火场上火焰温度越高,辐射热强度越大,引燃一定距离内的时间也越2、热对流短。

这是火场冷热空气对流形成的热气流,热气流冲出窗口,火焰向上升腾而扩大火势蔓延。由于热气流三、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离开窗口后迅速降温,故热对流对邻近建筑物来说影响较小。

3、建筑物外墙开口面积

建筑物外墙开口面积越大,火灾时在的质和量相同的条件下,由于通风好、燃烧快、火焰强度高、辐射热强。相邻建筑物接受辐射热也较多,就容易引起火灾蔓延。

4、建筑物内的性质、数量和种类。

的性质、种类不同,火焰温度也不同。的数量与发热量成正比,与辐射热强度也有一定关系。

5、风速

风的作用能加强的燃烧并促使火灾加快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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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要求是什么?

第8.7.1A条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通道

拼音:xiāo fáng tōng dào。

定义: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都安有消防指示灯沿两个长边(也就是两个100米)设消防车道。总长不超过220、沿街长不超过150,不需要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要求: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条,L型建筑其总长超过220米或沿街长超过15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你现在总长是180米,沿街长是100(只看一条边),不需要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依据6.0.2条,如果有封闭内院或天井,宜设置能够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此外,根据条文解释,建筑物的进深(宽度)不应超过50米,超过的话消防部门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你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1条,高层建筑首先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就是此L型建筑四周均应有消防车道。如果做不到这点,可以放宽为

防车道和进厂房的线 第6.0.1条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第6.0.2条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第6.0.3条 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 第6.0.4条 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甲、乙、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m2或一座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1500m2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第6.0.5条 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一个堆场、储罐区的总储量超过表6.0.5的规定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6m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 注:一个易燃材料堆场占地面积超过00m2或一个可燃材料堆场占地面积超过40000m2时,宜增设与环 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150m。 第6.0.6条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m2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第6.0.7条 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第6.0.8条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第6.0.9条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 第6.0.10条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第6.0.11条 消防车道应尽量短捷,并宜避免与平交。如必须平交,应设备用车道,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第6.0.12条 甲、乙类厂房和库房内不应设有线。

依据6.0.2条,如果有封闭内院或天井,宜设置能够版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此外,根据条文解释,建筑物的进深(宽度)不应超过50米,超过的话消防部门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你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1条,高层建筑首先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就是此L型建筑四权周均应有消防车道。如果做不到这点,可以放宽与建筑的间距要求 临时室外消火栓应远着建筑周围均匀布置,距离建筑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米。为

要求: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条,L型建筑其总长超过220米或沿街长超过15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你现在总长是180米,2113沿街长是100(只看一条边),不需要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依据6.0.2条,如果有封闭内院或天井,宜设置能够进入内5261院的消防车道。

此外,根据条文解释,建筑物的进深(宽度)不应超过50米,超过的话消防部门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你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依据《高4102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1条,高层建筑首先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就是此L型建筑四周均应有消防车道。如果做不到这点,1653可以放宽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设置位置 疏散照明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和顶棚上

一、场内临时道路

一、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场内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临时道路;

3、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二、防火间距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

1.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1.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 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注:1、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2、两栋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3、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火灾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三、消防车道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

2.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2.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2.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要求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要求设置符合第4条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3.1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在建工程;

3.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 的在建工程;

3.3超过10 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4、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4.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4.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临时消防通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的指示标志。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消防通道规范

九、高层工业建筑和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1、街区内道路应考虑消防车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离不宜大于160米。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长度大于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米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大于80米。

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设施。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4、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 消防车道

6.0.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 或总长度大于220.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2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6.0.3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

6.0.4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6.0.5 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6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 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6.0.7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量大于表6.0.7 规定的堆场、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 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 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0m。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3 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0m。

4 中间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接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

名称棉、麻、 稻草、麦秸、 木材(m3) 表6.0.7 堆场、储罐区的储量甲、乙、丙类 可燃气体

毛、化纤(t) 芦苇(t) 液体储罐(m3) 储罐(m3) 储罐(m3)

储 量 1000 5000 5000 1500 500 30000

6.0.8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6.0.10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6.0.11 消防车道不宜与正线平交。如必须平交,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A 商场消防通道宽度: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m。超过一万平米的通道不得小于2.4M。 不小于3.5米

《中华消防法》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以下规定: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并确定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高层建筑过道高度消防验收规范是多少?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过道的建二、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筑规范

最窄的走道应该是住宅中通往辅助房间的过道,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其净宽不应小于0.8m,这是"单行线",一般只允许一个人通过。规范规定住宅中通往卧室、起居室的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0m的宽度,也只是一人正行,另一人侧身相让的尺寸。这个尺寸用"不宜小于"是考虑到砖混建筑中,0.24m墙,1.2m中距的过道,净空只有0.96m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不足1.0m考虑的。

高层住宅的外走道和公共建筑的过道的净宽,一般都大于1.2m,以满足两人并行的宽度。【过道的建筑规范】过道的建筑规范。通常其两侧墙中距由1.5~2.4m,再宽则是兼有其他功能的过道,如课间活动、候诊等等。至于大型公共建筑如潮的过道,那就要根据使用性质和疏散要求来决定它的宽度了。还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过道的长短,是否采光等因素都对过道的宽度起到相当的影响作用,一般长的、暗的、双侧有房间或墙壁的过道,都要适当宽一点或采取变换宽窄的手法加以处理,避免又长、又黑、又闷、又窄的过道,但也不能无原则加宽,白白浪费建筑面积。

过道的净高原本随建筑层高而定,设计中通常未予专门的考虑。当今建筑设备的要求较前普遍了,风管、水管、电气、消防各种管线利用走道上部空间作为"通廊",过道除了供通行之外、往往成为管线的载体,于是过道净高的问题经常出现在设计者面前。我们把过道的总高分成下面四个部分:①结构高度;②设备管线高度,一般在0.6m左右,视风管的截面、布置方式以及冷凝水管、自动喷淋水管的安排而定;③平顶的构造高度,一般0.05m即可;④净高,这是设计者要认真把握的尺寸,它是决定层高的重要因素之一。按常规,这个净高度应在2.2m以上为妥,特别是平顶上还有下垂的烟感探头、喷淋水喉时,为避免人手触摸,这个高度要高于普通人摸高2.15m。

高层建筑过道高度消防验收规范是多少,不得小于2.2m

消防车道的宽

(3)高架仓库周围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的要求,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故一般按照登高车转弯半径12米来设计。

此外,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7条,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小于4米。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0条文解释,消防车的宽度大都为3.5米。同时,普通消防车的长度为9米左右,大型消防车的长度为12米左右,其大型消防车的长度为15.7米左右。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0条文解释,普通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X12米。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X18米。

转弯半径的影响

汽车转弯时,转向中心到汽车外侧转向车轮轨迹间(有时也指到前翼子板的外缘)的最小距离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即为最小转弯半径。最小转弯半径表示汽车通过狭窄弯曲地带或绕开障碍物的能力。转弯半径越小,汽车的机动性越好 。

出于安全性考虑,越野车型的转弯半径相对较大,因为越野车型车身重心较高,如果最小转弯半径较1.过道宽:小,容易在急转弯的过程中发生翻车,所以一般越野车的最小转弯半径都会设计得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

一般一个住宅区有几个消防回车道?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按规范要求,一般情况下扩展资料:应做成环形车道。只有尽头式的消防车道路才需要做回车场,规范要求12X12,供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应为15X15,这得了解一下当地的车辆情况来进行设置。对于多层建筑,并未要求设置环形车道,但对于高层建筑来说,这是强制性的。消防车道的净高和净宽均不应小于四米。另外,有必要考虑消防车的转弯半径。

(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尽量做成环形车道。。

消防车道距离建筑的距离有规范要求吗

消防通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得设置阻碍消防车运行的障碍物,如树木、架空线路等。

有。

消防车道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7.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米×12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米×18米不应大于15m。

不少于5m。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相关规范,不应大于15m。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通道有关规定。

消防通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泳道的净宽及净空高度不得少于4.0米。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消防通道在建筑物外墙一侧的边缘不应小于5米。

消防通道的坡度不应超过8%。

在任何情况下,消火栓不得被挪用、移除、埋藏或占用。也不允许临时占用消防出口。占用、阻塞、关闭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应与消防车登高作场地连通,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不宜小于5m。

一般不会大于16m,据规范有关规定,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消防车登高作场地的宽度不应小于10m。

消防车登高作场地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消防车道应符合如下要求。

1、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8%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18平方米。

4、消防车道上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5、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米。

6、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为了保证转向时车轮作纯滚动而不产生滑动,最小转弯半径的大小由车辆的轴距来决定。轴距长则转弯半径大,但是长轴距的车辆行驶平顺性较好。;

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来看,其中包括这样一条“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因此对于您的“消防车道距离建筑的距离有规范要求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是“有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规范与要求

第8.7.5条 下列部位应设置气体灭火系扩展资料统:

消防设施设置要求

依照《中华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挪用、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消防设施、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占用、阻塞消火栓和占用消防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拥挤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妨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如下: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要求: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 不应大于120米。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 不应大于150米。

给水管网及其管径及配置要求 宜成环状,管径不应小于DN100。

消火栓流量要求 消火栓用水量按10L/S,每只水枪的最小流量为5L/S.

压力要求 从地面算起不低于0.1MPa。

栓口配置要求 临时室外消火栓采用用地上式消火栓时,应有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灭火器(可采用ABC干粉灭火器)设置要求:

厨房 20 不低于2A

厨房建筑面积约100平方,应配置灭火级别不低于2A,且数量不少于2具的灭火器,同时满足保护距离不大于20米的要求

办公用房,宿舍 25 不低于1A

生活区每层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灭火级别不应低于4A,且数量不少于2具。同时满足保护距离不大于25米的要求。

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米。

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在道路尽头设置尺寸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临时消防车通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临时消防车道与临时用房(宿舍)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

消防车道的出入口宜布置在不同方向,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临时应急照明设置:

设置位置 疏散通道

技术要求 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疏散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Ix,且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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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值班、巡检、维保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沙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实施。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品。

(5)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换粉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作规程。

(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3)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一)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一、消防车道的设置条件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厂、仓库应设消防车道;

(2)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有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

(4)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m2的展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5)高层民用建筑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6)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7)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8)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应设消防车道

(1)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4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净高不小于4m;

(2)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

(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 12m或15m 15m或18m 18m的回车场。 三、其它要求

(1)城市街区内道路,考虑消防车通行,其间距不应大于160m。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两个地方与其它车道相连。

(3)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4)消防车道应尽量避免与平交,如必须平交时,设备用车道,间距不宜小于一列火车长。

(5)消防车道下的管沟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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