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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总工会_济宁市总工会投诉电话

枣庄市总工会办公楼建筑面积多少

2、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原则上在本保障期内申请办理补助金。若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办理的,如果资金有结余或下一年度继续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补助,可转下一保障期的季度申请补助,逾期不再予以补助。

截至2为确保工会经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工会应当建立的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都应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其经费收支情况,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023年12月,4、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这座总工会办公楼的建筑面积为13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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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的设计也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使用需求和便利性,包括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枣庄工运史展馆、职工技能培训基地等功能,以提供更加全面和高效的服务。

提取的工会经费需要填付款审批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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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工会经费需要填写付款审批单。根据《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支出需经过工会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申请,并填写付款审批单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本级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编制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研究制定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市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强化镇(区、街道)工会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管理,按权限审批或审核工会资产处置事项;负责对市总工会直属单位财务、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付款审批单是对工会经费支出的审批和管理,确保经费的合规使用。

3、因单位欠交医疗保险金,超期未报的,在社保报销后半年内申请补助,逾期不再予以补助。

此外,根据《工作规则》和《企业工会章程范本》,工会经费的支出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并通过正确的程序进行核准和审批。填写付款审批单是确保经费的合规、透明和公正使用的重要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合法程序审批。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具体的作规定和程序,具体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作。

工会大病补助

保障+1

工会大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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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够申请工会大病医疗

(三)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补助?

2、凡不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其职工不享受区总工会掌握工会经费和会费使用的三项原则,即遵纪守法、依法获取和经费原则,对于工会组织来说至关重要。这些原则确保了工会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有效性,保障了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大病医疗补助待遇。

302、在册职工是指现在与本单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或农民工,不包括离退休职工、退职人员。

1、保障期限在上期基础上延长两个保障期,即自2021年12月1日0时至2023年11月30日24时止。

2、同一患病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可享受一次医疗补助金。

3、同一保障期内保障金用完后该保障期自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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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病种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以及其它医疗费支付额较大的疾病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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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和金额是什么?

1、补助范围内的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每年因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所花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参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结算单)报销后:

(1)已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视自费额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在享受建档立卡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额超过万元的按20%补助,补助2万元,但所有实报总数不超过实际自费数额。

(2)除困难职工外补助范围内的职工个人自费额累计超过万元的视自费数额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按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额20%补助,补助3万元。

4、本年度内大病医疗补助金,如中途使用完毕,大病医疗补助随即停止。如下一年度继续实行大病医疗补助,可转下一保障期的季度申请补助,逾期不再予以补助。

申报大病医疗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患病职工申请大病医疗补助金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所在单位工会和上级主管工会盖章的《济宁市职工大病医疗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患病职工本人的、职工复印件(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3、当地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结算凭证、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需申请者本人签名确认。

工会内设哪些部门

基层工会在使用经费时,应严格遵循《中华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意味着工会组织在各项收入、支出方面都要确保合法合规,同时要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的制度规定,维护财经纪律,并确保工会经费的正当使用。

(一)办公室(宣传教育和部、经费审查办公室)

(二)组织部(产业工会工作办公室、直属工会工作部)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接待、督办、政务公开、信息统计、会议组织、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与审核;协助市总工会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与市中职工、工会工作者以及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工会代表、全委会委员、常委的联络工作;负责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工会政策制定和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及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献、资料的研究编发和工运史志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综合治理、基本建设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对外交流联系;指导和检查直属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参与拟订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等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工会宣传教育和网上工作规划;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系统舆论的管理和工会发布工作;承担网上、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研究制定、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相关制度;指导职工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指导工会系统宣传文化教育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联系市职工书画爱好者联合会。

负责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制定有关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联合会财务的监督和审计;负责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对下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工会组织建设规划、运行体制和组织建设制度,完善工会组织及会员管理系统,探索会员普惠制实施办法;深化完善“建带工建”工作机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推进产业工会改革创新;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为基本形式的管理制度;协助各镇(区、街道)委和市有关部门、系统(行业)单位组(委)管理工会干部;负责市工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直属工会的各项工作。

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经济、科技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参加职工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监督相关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扬、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负责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获得者的、评选、表扬和管理工作;负责劳模协会的组织、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护教育馆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四)权益保障部(法律顾问处、女职工部)参与研究拟订有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会费和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2%缴纳的工会经费,会费是由工会会员个人缴纳的,而后者则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这些经费最终都会用于为职工提供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保障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组织实施帮扶服务工作,深化结对帮扶、就业帮扶、健康帮扶、情感帮扶、励志教育等帮扶举措,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工作;指导职工疗(休)养工作;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组织的、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

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法规、政策制定工作;承担对工会参与法规、政策制定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负责市总工会工作;负责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法律顾问、直属单位和系统(行业)法律服务工作。

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指导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建功立业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调查处理;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财务资产管理部

使用工会经费和会费必须掌握什么原则

满足市职工群众的活动需求和工会工作的开展需要。13000平方米面积规模可以容纳更多的和活动场所,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设施,职工群众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使用工会经费和会费必须掌握的原则有遵纪守法原则、依法获取原则、经费原则。

补助期限是多久?

1、遵纪守法原则

1、全区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中的在职在册且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2、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来源,如会费、工会经费等,都必须根据《中华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来合法获取。

3、经费原则

为了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工会还应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办法,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费用报销等方面的规定,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防止、挪用公款等行为的发生。

掌握三项原则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法规可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合法获取经费保证了工会活动的可持续性,而建立的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则提高了经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只有坚持这些原则,工会组织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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